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保安隊伍職業化建設的通知
日期:2014-08-05
來源:互聯網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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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保安隊伍職業化建設的通知
浙公通字【2014】49號
各市、縣(市、區)公安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省、市保安協會:
為加強我省保安隊伍職業化建設,提升保安整體素質與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安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保安員國家職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保安服務業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精神,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就加強保安隊伍職業化建設通知如下:
一、認清重要意義
保安服務是指為滿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安全需求,由依法設立的保安從業單位(包括保安服務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提供的專業化、社會化安全防范服務及相關的服務。保安服務業是特殊的服務行業,保安員的職業素養,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加強保安隊伍職業化建設,是全面提高保安隊伍整體素質,提升保安員職業發展空間,增強保安員職業歸屬感及穩定保安隊伍的客觀需要,也是滿足社會日益多元化的安全需求,建設“平安浙江”的迫切要求,對提高保安服務行業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完善社會安全保障體系,擴大就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明確目標任務
圍繞提高保安隊伍素質和技能水平,加快推進保安隊伍職業化進程這一目標,充分運用國家有關政策,整合社會資源,形成政府引導、社會支持和企業自主相結合的培訓機制,建立健全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以專業培訓為輔,崗前培訓和在職培訓相結合的保安培訓體系,創新培訓方式,加大培訓力度,培養一批保安服務與管理的專業人才。要全面推行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使保安員在上崗前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具備基本的職業道德,確保到2014年底,上崗的保安員100%持有《保安員證》;開展保安員繼續教育,經培訓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保安員,每兩年須參加一次在職培訓,現已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保安員,到2015年底,須參加一輪繼續教育培訓;統一規范保安員職業技能鑒定,提高保安員職業技能培訓率和持證比例,到2015年底,新增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獲得者20000名,其中初級保安員15000名、中級保安員3000名、高級保安員1500名,保安師500名;加強保安職業經理人培訓,盡快培養一批社會責任意識強、精通保安業務、善于經營管理的保安職業經理人。到2020年,基本建成結構合理、滿足社會安全需求的保安服務人才體系。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使保安服務工作成為具有一定吸引力和社會信譽的職業。
三、落實政策措施
(一)加強保安培訓教育基地建設。取得人力社保部門頒發的《職業能力許可證》的單位,要從事保安培訓的,如具備《條例》規定的條件,須申請公安機關核發的《保安培訓許可證》。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員的槍支使用培訓,應當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訓機構負責。省保安協會設立保安服務與管理培訓中心,確定若干培訓基地,主要用于培訓教學師資、保安師、高級保安員以及保安員在職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各市保安協會確定一批定點培訓單位,做好保安員崗位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要開展專業教育,支持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和職業技術學院開設保安服務與管理專業、中等職業學校開設保安服務專業,完善教學和培訓條件,采取多種培養模式,鼓勵學生就讀。要立足于行業特性、市場需求,探索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途徑,引學入企、定向培養,建立保安對口人才的培養和輸送機制。
(二)統一規范全省保安員職業技能鑒定。全省保安員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由省公安廳、省人力社保廳統一領導,按照“統一教材、統一課時、統一題庫、統一標準”的原則開展。省里要根據《標準》,統一制定全省保安員鑒定工作計劃;統一組織教材編寫、卷庫開發及考評員的選拔與培訓。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公安機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擇優設立相應等級的培訓鑒定單位,加強管理,加強培訓質量的監督;加強與轄區保安從業單位的聯系,動員保安員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并負責向考試現場派遣質量監督員。要加大宣傳力度,讓保安服務公司、培訓單位、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和保安員了解保安員培訓鑒定的內容、方法和步驟,確保鑒定工作規范、有序。
(三)實行保安員培訓鑒定補貼制度。保安員參加培訓并獲得國家保安員資格證書、初級以上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的,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貼,要根據培訓的難易程度、時間長短,拉開補貼檔次,鼓勵保安員參加中高級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
(四)實行行業自主評價職業資格制度。探索改進保安員評價方式,按照行業自主評價的有關規定,依托行業協會對保安員職業資格實行行業自主評價試點。協會要制定并完善保安員就業準入制度,根據崗位分類提出保安員職業資格等級要求,建立健全與職業資格等級掛鉤的保安員薪酬制度,使高等級保安員待遇高于一般保安員,激發工作熱情,吸引優秀人才加入保安服務行業。
(五)提高保安員的工資待遇,樹立保安員良好的社會形象。積極探索保安服務收費管理新機制,科學合理制定保安服務收費標準和保安員工資指導價位,合理提高保安員收入水平。探索建立保安員技能等級津貼制度,帶動保安服務業形成合理的回報,努力增加保安員實際收入。定期組織保安員職業技能競賽、優秀保安員評比等活動,發揮輿論宣傳的導向作用,提高保安員社會形象。
四、強化組織保障
各地公安、人力社保、教育部門以及保安協會要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將加強保安隊伍職業化建設擺到重要議事日程,由各設區市公安機關治安部門牽頭成立保安隊伍職業化建設領導小組,搞好統籌協調,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保安培訓鑒定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要根據保安隊伍職業化建設目標,從當地實際出發,科學制定計劃,分解目標任務,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各地貫徹本通知工作情況及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省公安廳、省人力社保廳、省教育廳、省保安協會。
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教育廳
2014年3月17日